作者: 广西师范大学团委 | 时间: 2018年09月11日 17:25 | 来源: 广西师范大学团委 | 点击: 0 打印
在今年暑假中,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建设读书会实践队共完成了两个项目,分别是“青年大学习”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万场宣讲交流活动和2018年全国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教育暨“宪法小卫士”火炬传递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将选址定在山东省莱芜市秦家洼村,在前期准备中,团队成员通过家长帮助,联系到了当地一个支部书记,他是当地中学物理老师,在他的介绍下,更希望能够来到他任教的学校进行宣传活动,但由于放假缘故,在赶回山东时,学校已经正式放假,因此这次活动陷入搁置阶段。
不过最终在父母以及物理老师的帮助下,8月20日下午,在村子大路的一个十字路口处张贴了活动海报,同时准备好一些扇子分发,原本计划参与者做完准备的题目奖励一个扇子,但第一位围上来的是一个老人,他只认识些许简单文字,队员细心地同他介绍了活动,虽然老人无法完成答题,但通过交谈,依然能够看出他对于党对于国家的关注。

开始进行宣讲
参与活动的大多是中年妇女以及老人,对于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部分人都只是有所耳闻,但是并未过深入了解,大多数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对于试题的理解有一定难度。经过几个小插曲后,队员开始宣讲宪法知识及其精神,先是强调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然后就修宪的几个问题和他们讨论。

向村民讲解
在这短短的一个多小时里,收获较多,当地人对于政治的参与热情亦有些许提高,一些人关心时事政治,愿意和人探讨,非常乐于分享自己的观点;而有一些人则对于国家政治不太关心,只是为了拿奖品,态度较为随便,丝毫不愿意参与进去。
一直给予帮助的物理老师,他表示,现在村子里已经好几年未召开发展党员大会了,一方面是人们参与度实在很低,很多人不愿意入党,另一方面也是没有优秀的人才愿意留在村子里,很多大学生都会选择在学校入党,并不愿意回村发展。

对村民进行宣讲
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教育中,带来最大的感触不是团队教授了多少有用的东西,而是队员自身深刻地了解了一些关于基层村子的事务,了解了很多现在农民和新青年的现实情况,对于他们的思想教育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以后活动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建设读书会实践队 周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