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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中扎“根” 从“加强”中铸“魂”

作者: 马智宏 | 时间: 2018年11月19日 23:19 | 来源: 人民网-理论频道 | 点击: 0 打印

  改革开放40年,波澜壮阔,极不平凡,成就不可磨灭。这不仅在短短40年内走过了许多发达国家两三百年所走过的路,更是开辟了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迹。改革开放40年,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40年,蹄疾步稳,突飞猛进,取得巨大成就。“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国企改革发展40年,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40年。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长期努力,没有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就没有国有企业的今天。国企改革发展4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一、40年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完善加强

  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党工作重点应该从一九七九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门。全会重点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当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善于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这清楚地表明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伴随着改革开放同时拉开了序幕。

  纵观改革开放40年,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如何在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原则问题。40年来,国有企业的体制和党建工作经过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一)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阶段(1978-1983)

  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新中国成立后的29年社会主义建设期间,除了“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冲击,国有企业(当时称“国营企业”)领导体制在多年探索的基础上,于“1956年2月,有关改进国营企业领导制度的问题提交中央政治局研究决定,经反复研究,认为还是要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同年9月,党的八大正式确定国营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关于改善党的领导,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比如,我们历来说,工厂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一个工厂的党委,总必须保证在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方面完善计划;保证技术先进、管理先进。管理民主;保证所有管理人员有职有权,能够有效率、有纪律地工作;保证全体职工享受民主权利和合理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学习条件;保证能够培养、选拔和选举优秀人才,不管是党员非党员,凡是能干的人就要使他们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果能够保证这些,就是党的领导有效,党的领导得力。这比东一件事情、西一件事情到处干预好得多,党的威信自然就会提高。”

  1982年9月6日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企业中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企业党组织应对重大原则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不要包办代替他们的工作。”

  (二)厂长(经理)负责制阶段(1984-1991)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中党的组织要积极支持厂长(经理)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的职权,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对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开始全面推进。《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对本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厂长应当定期向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企业中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对企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即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保证企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

  198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的补充通知》,指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一厂之长,是企业法人的代表,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处于中心地位,起中心作用。”

  1988年4月颁发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企业实现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三)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阶段(1992-2016)

  应该说,企业实施厂长个人负责制后,厂长不仅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负责,而是也要对企业的精神文明负责。在这种背景下,由于思想和理论准备不足,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不断偏离,这也难以避免地出现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国有企业掀起了大规模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热潮。

  1992年10月18日,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2002年11月18日,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这样,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基本形成了三句话的习惯表述,即: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阶段(2017年至今)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10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2017年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对症施策。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40年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取得历史性成就

  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改革不断深化,通过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实现创新发展,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的重要创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集中,努力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了一批在国际国内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国有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

  从资产规模和进入《财富》世界500强的企业来看,“到2016年底,全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44.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了101.8%,上缴税费总额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3,增加值贡献占到全国GDP的1/7。”“2018年世界500强中国企业上榜数量120家,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为48家。”“此外,还有11家财政部出资企业上榜,24家地方国企上榜,国有企业上榜总数为83家。”中国的国有企业占到近1/6,比2012年增加29家。国有企业以骄人的业绩,演绎着“大象快跑”的故事。

  从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看,“国有企业把技术进步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加强科技创新,国有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第四代移动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标志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彰显了国之重器的实力与担当。”“2013—2016年国家科技奖励中,中央企业获得335个奖项,占获奖项目总数的1/3。”

  从急难险重任务和社会责任的担当看,许多投资大,收益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许多周期长、风险大的基础性研究,许多国内科技工业的重大项目,许多重大自然灾害、突出事件的紧急救援,多精准扶贫,改善民生的项目实施,都是国有企业听党指挥,从国召唤,冲锋在前,扛起责任。

  这些历史性巨大成就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当之无愧的“共和国长子。”

  (二)国有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习近平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1+N”文件顶层设计构建完成,“十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形成了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截止2016年底,中央企业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达到85家,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8%。”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央企之间的重组力度空前,通过横向联合、产业链整合、专业化重组,央企数量从117家调整到98家。全面实施《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效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明确的30项党建重要任务,“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章程,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全面推行,专职副书记基本实现‘应配尽配’。”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

  (三)国有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充分发挥“根”和“魂”的独特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既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又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国有企业强根铸魂,艰苦奋斗,图强报国,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成为党执政强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根是根本,是强企力量的源泉。根深才能叶茂,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从艰难起步到发展壮大其根本原因就是党的坚强领导。国企有今日,不能忘党恩,国企要发展,必须靠党领。

  “1979年4月5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扩权十条’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上得到了中央的认可,原则通过。应该说,我国国营工业企业改革实际上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企业改革的路径,经过扩权让利、包干、承包、建立经济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路筚路蓝缕,真可谓“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

  1997年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从1998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三年脱困”,急难险重,听党指挥,攻坚克难。“改制企业基本构造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实现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分流富余人员等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肯定了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的重要地位作用和重大历史使命,精辟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深刻回答了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这次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吹响了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的号角,开创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

  魂是灵魂,是强企的精气神。魂在初心,作为“共和国长子”,党和国家作为“衣食父母”,为国企的发展壮大“操碎了心。”心怀感恩之心,肩负“长子”重任,国有企业在茁壮成长科学发展的同时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魂铸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改革开放40年来,能让国有企业从计划到市场、从国内到国外,从弱到强的改革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企发展道路,靠的是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千千万万共产党员坚守共产党的政治灵魂,靠的是中国工人阶级在实践中缔造了许多可歌可泣的精神“原子弹”。如“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的中国“载人航天”精神;“严谨求实、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勇攀高峰”的中国“载人深潜”精神;中国商飞的“钢铁般的意志、百折不挠的精神”;中国远洋海运的“同舟共济”精神等等。这些气吞山河的央企精神充分展现了国有企业共产党人崇高丰富的精神内涵,传递出国有企业在“脱困”、转型发展、攀登科技高峰,在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经济的海洋中煅造一流竞争力的精神密码。

  (四)国有企业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始终贯穿4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能否科学把握三者关系,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机统一,决定着国企改革的成败。国有企业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走在做优做强做大的大路上,得力于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审时度势,科学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和职工群众的可承受度这三个维度,从而实现企业安全科学可持续发展。

  改革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原动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是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决策、自我发展的微观市场主体。如何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政府附属生产的国营企业逐步改革转变成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独立市场竞争主体的现代企业,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改革路漫漫,矛盾多错综。无论是1978年到1993年的“放权让利”,1993年到2003年的“制度创新”时期,还是2003年到2013年的“国资监管”时期,以及2013年至今的“分类改革”时期,不同时期有不同形势下的改革任务。改革必定触动利益格局,打破暂时平衡,总得要啃硬骨头,涉大险滩,在这波澜汹涌的风口浪尖,是党的坚强领导,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得以保障企业改革的航船劈波斩浪、勇往直前。

  1997年,我国开始实施国企改革脱困“三年攻坚”,各企业党组织围绕“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扭亏解困”开展党的工作,推动国有企业浴火重生。进入新世纪,在建设青藏铁路中,中央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攻关在前、冲锋在前,带领10万大军在“生命禁区”,顶风雪、战缺氧,谱写了世界铁路建设史上的光辉篇章。2012年,罗阳同志作为“辽宁舰”舰载机起降试验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呕心沥血、夜以继日,成功之时,他却积劳成疾、以身殉国。这些多不胜数的例子件件桩桩都充分说明,党的坚强领导是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保证,须臾不可忽视、不能离开。

  发展是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的“硬道理”。为了这个“硬道理”,党和国家对国有企业体制的探索千方百计,经历千辛万苦,如今还砥砺前行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道上。

  改革开放是在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开始的,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中推进的,道路也是曲折的。“对于中国这个庞大的、工业化进程远未完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这项任务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开拓性任务,不仅需要突破思想意识形态的藩篱,从理论上创新将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而且还需要在实践层面克服各种历史遗留和现实困难,创造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并探索各种改革模式。”国企改革处在十字路口的关键时期,党总是指引正确的方向。邓小平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不争论”等理念确保了改革开放的正确航向。“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国有企业能有今天辉煌的局面,是“发展才是硬道理”实干出来的伟大成就。

  稳定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前提。国企改革40年取得历史性巨大成就的实践给我们的深刻体会,乃就是我们正确把握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稳定压倒一切”,保证企业改革重组的平稳,才能推进改革的转型发展,企业发展了壮大了,企业才能平稳健康发展。在企业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坚持讲好“三句话”,做好“三句话”,就是把握了改革发展稳定三维的度。这就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当代中国的工人阶级多数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党组着力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着力发挥“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着力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着力发挥“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深入细仔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构建颇具特色的企业文化,架起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确保国有企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稳定,在稳定中争创一流,让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有企业这艘巨轮“直挂云帆济沧海”。

  三、40年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基本经验

  40年来国有企业的功勋卓著发展壮大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走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国有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更加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惟有强“根”铸“魂”,才能乘胜前进,走向未来。

  (一)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不动摇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没有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中华民族将是一盘散沙。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国企姓国,国企姓公,国企姓党。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国有企业,离开了党领导的改革,也不叫国企改革。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这既是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最为宝贵的经验,也是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得出的一条基本结论。

  (二)始终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方向不止步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的企业管理,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管理,既要借鉴西方企业在管理的发展过程中创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又要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所拥有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独特的优势,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管理之路,从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就是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机制优势相结合的产物,是制度自信的重要内容。

  (三)始终坚持国有企业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不偏离

  我们党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始终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党的事业根植于国家发展和为人民谋幸福的进程中。同样,国有企业党组织根植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党组织的使命不能脱离企业的存在而存在。企业的发展质量,是检验国企党组织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党建强则企业强,企业强则国家强,这是改革开放40年国有企业的有效实践。只有牢固树立“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科学思想,强化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意识,把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生产经营来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党建工作才能有效转化成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实力,才能全面担当起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作贡献。

  (四)始终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是保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核心内容。能否造就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建设一直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培育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决定着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创业能力、创新活力、创造实力的一流竞争能力,事关一个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只有明确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在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人员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争创一流,持续健康发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坚强的保证。

  (五)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方针不犹豫

  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40年的无数事实说明,什么时候偏离了这个方针,什么时候社会就会不稳定,什么时候企业就不能平稳发展。尤其是国有企业,必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虚心采取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充分调动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切实在“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不是做做样子,喊喊口号。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彰显产业工人在企业中的贡献、价值以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体地位,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凝聚起来,巩固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六)始终坚持坚强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不松动

  企业实不实,强不强,关键在一线,看现场。重点在于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这是建立一个基业长青企业的关键因素。“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国企党的建设重心在基层,基础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作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是连接党和群众的重要桥梁和枢纽,了解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人心,离不开这个核心。作为教育党员的学校,需要通过“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党员学习、宣传、培育、交流,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先锋模范作用显示出来。作为攻坚克难的堡垒,要充分发扬支部建在船上、支部建在项目上的优良传统,以项目党建和重大难题攻关为载体和抓手,以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党组织活动的重点,积极广泛开展支部和党员课题立项、难题攻关、“特色党支部”主题活动,通过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在抢订单、保交付、强管理、控成本等方面出实招、解难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推动力量。

  (七)始终坚持正确处理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含糊

  经过40年的改革探索,我国成功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40年的改革开放之所以迎难而上,成功推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在实践探索中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三者关系。国有企业40年的改革,伴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潮,也走过了“放权让利”、“制度创新”、“国资监管”、“分类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历程,也在于党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三个维度的力度和节奏,取得了不断发展做优做强做大的巨大成就。正是因为有改革推动,才实现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也正是由于有了发展成果,企业稳定才有了坚实的基础。这就是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的实践逻辑。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国企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面对世界经济的持续低迷,国际国内市场的剧烈竞争,啃的骨头更硬,涉的险滩更大,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与艰巨挑战前所未有,需要国有企业党组织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科学把握,认真处置,从而确保国有企业这艘“航母”在驶向世界一流的航程中乘风破浪、行稳致远。(作者系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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