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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作者: | 时间: 2019年02月19日 09:22 | 来源: 共青团广西区委 | 点击: 0 打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和带领全区青年创业创新,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三)协助党组织管理设区市团委、各系统团委的正、副书记,培养、选拔、推荐、表彰团干部和团员青年。

(四)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团的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五)负责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区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六)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七)指导和帮助自治区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八)参与制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九)参与制定、执行全区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

(十)承担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2019年共有单位6个。除《金色年华》杂志社、广西少年报外,纳入我委2018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15300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本级(行政)、153002广西希望工程办公室(公益一类)、15300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团校(公益一类)、15300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公益一类)、153005广西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益一类)、153006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公益二类)。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共青团广西区委机关部分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桂编〔2008〕115号),共青团广西区委本级内设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组织部(基层组织建设部)、宣传部(网上青年工作部)、青年发展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和对外交流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社会联络部等9个部(室)。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公开08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5229.62万元,同比增加1487.53万元,增长39.75%。

2019年支出总预算5229.62万元,基本支出209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02%,同比增加243.74万元,增长13.18%;项目支出313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98%,同比增加1243.79万元,增长65.71%。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5229.62万元,同比增加1487.53万元,增长39.7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93.31万元,同比增加223.82万元,增长6.27%;其中:经费拨款3793.31万元,同比增加223.82万元,增长6.27%。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1257.11万元,同比增加1084.51万元,增长628.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桂编办复〔2018〕12号《自治区编办关于调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新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153005广西青少年活动中心(公益一类),153006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公益二类),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2019年经营性收入953.71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75.87%,同比增加953.71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303.4万元,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24.13%。

3.上年结余收入—其他结转资金179.2万元,同比增加179.2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5229.62万元,基本支出209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02%,同比增加243.74万元,增长13.18%;项目支出313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98%,同比增加1243.79万元,增长65.71%。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84%,同比增加471.38万元,增长26.45%。

205教育支出1546.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58%,同比增加55.93万元,增长3.75%。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9.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69%,同比增加1029.87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3%,同比增加10.89万元,增长4.71%。

210卫生健康支出4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3%,同比减少39.79万元,下降45.1%。

221住房保障支出121.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3%,同比减少10.75万元,下降8.1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93.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02%,同比增加243.74万元,增长13.1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4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61%,同比增加166.88万元,增长11.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3.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98%,同比增加55.61万元,增长21.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3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1%,同比增加51.25万元,增长61.8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13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98%,同比增加1243.79万元,增长65.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793.31万元,同比增加328.52万元,增长9.48%。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93.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6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预算49.19%,同比增加269.38万元,增长16.87%;教育支出1438.95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预算37.93%,同比增加22.63万元,增长1.6%;文化旅游支出84.48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增加84.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5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预算6.24%,同比增加5.57万元,增长2.41%;卫生健康支出48.44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预算1.28%,同比减少39.79万元,下降45.1%;住房保障支出121.59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预算3.21%,同比减少10.75万元,下降8.1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93.31万元,同比增加269.38万元,增长16.87%。

(一)按支出类型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2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53.43%,同比增加177.45万元,增长9.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76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46.57%,同比增加151.07万元,增长9.35%。

(二)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19%,同比增加269.38万元,增长16.87%。

205教育支出143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93%,同比增加22.63万元,增长1.6%。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5%,同比增加81.48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4%,同比增加5.57万元,增长2.41%。

210卫生健康支出4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同比减少39.79万元,下降45.1%。

221住房保障支出121.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1%,同比减少10.75万元,下降8.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6.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1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46%,同比增加134.9万元,增长9.1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2.57万元,占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14%,同比减少5.38万元,下降1.87%。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1%,同比增加47.93万元,增长57.85%。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7.08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相比,减少6.1万元,下降9.65%。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原因是2019年未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40.47万元,同比增加10.03万元,同比增长32.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依据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与越南广宁省委书记阮文读在越南河内签署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与越南共产党广宁省委员会关于建立友好地方组织交流协议》,新增“中国广西与越南广宁省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专项经费50万元”,协议指出今后五年广西每年邀请100名越南广宁青少年来广西开展友好交流活动,因此增加外事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15.56万元,同比减少5.18,下降23.8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15.56万元,同比减少5.18万元,下降23.8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故无决算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511.9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704.34万元,同比增加441.83万元,增长168.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个二级预算单位广西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广西共青团融媒体。政府集中采购预算704.3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同比增加530.33万元,增长304.77﹪;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总金额6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325.5万元。

  1. 广西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工作经费2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绩效目标:在14个地市推选出30个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打造特点鲜明,服务水平较高的团属服务青年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当地服务青年阵地的发展。优化平台设施;打造特色服务项目,针对本地青少年需求,设计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项目和活动,提高开展项目和活动的频度以及青少年的参与度,增强服务平台对青少年的吸引力。
  2.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经费85.3万元,上年延续项目,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38.3万元。总体绩效目标:2019年11月前完成“预青”高级研修培训班、“预青”骨干培训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培训班。
  3. 中国广西与越南广宁省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专项经费50万元。上年延续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绩效目标:邀请越南广宁省100名青少年来桂开展交流活动,进一步深化中越两国的传统友谊、拓宽两国青年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我区与越南广宁省青少年交流,传承中越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培育的传统友谊,永做“好邻居、好同志、好朋友、好伙伴”,携手共创中越更加美好的未来。
  4. 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印刷费287万元。当年新增项目,资金来源为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总体绩效目标:目标一:编辑出版发行每月5期广西少年报,全年发行量力争完成1000万份;目标二:完成金色年华杂志每月一期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力争全年发行量突破40000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公开表:http://www.gxgqt.org.cn/data/uploadfile/2021/05/26/46b8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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