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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中国(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东盟青年干部培训项目机票及火车票代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作者: 余霞映 | 时间: 2020年03月23日 18:12 | 来源: 国际交流部 | 点击: 0 打印

关于采购中国(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

东盟青年干部培训项目机票及火车票代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采购中国(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东盟青年干部培训项目机票及火车票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

中国(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东盟青年干部培训项目机票及火车票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中国(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东盟青年干部培训项目机票及火车票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报名条件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比选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质认可证书》(含一类和二类客运代理销售资质);

3、 供应商须具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颁发的《国际航协认可国际客运代理人批准通知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近三年(从2017年1月10日至投标截止前1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五、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代理机构报价。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否则视为资料不齐,报名无效。

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3月23、24、25日09:00时至17:00前(北京时间)。

(二)地点:共青团广西团校国际交流部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5号广西团校国际交流部办公室)

(三)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时,相关人员需出示身份证明并携带U盘、移动硬盘的存储器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档。

七、递交报名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3月31日09:30时前(北京时间)。

(二)地点:共青团广西团校国际交流部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5号广西团校国际交流部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部,0771-5649082。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团校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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