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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法院与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 团玉林市委 | 时间: 2020年06月18日 09:21 | 来源: 玉州区团委 | 点击: 0 打印

6月11日下午,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与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签订《关于构建玉州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玉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明林,院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陈平,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书记莫逊、副书记龙新出席了签约仪式。

玉州区法院与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守护“少年的你”

玉州区法院与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守护“少年的你”

此次签订协议,旨在进一步深化玉州区法院和共青团组织的合作,贯彻落实玉州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玉州区法院与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守护“少年的你”

玉州区法院与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将通过在涉未成年人家事少审案件的审理中引进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案件的社会调查、调解、心理疏导、回访观护和帮教等,进一步探索建立涉未成年人纠纷化解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工作机制,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抚慰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玉州区法院与共青团玉州区委员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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