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时间: 2020年08月26日 09:49 | 来源: 共青团广西区委 | 点击: 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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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行使领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
(五)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全区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七)参与制定、执行全区青少年外事政策,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和与区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广西青年对外宣传工作;
(八)参与制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承担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委2019年部门决算单位共有6个: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本级(行政单位);
(二)广西希望工程办公室(事业单位);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团校(事业单位);
(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五)广西青少年活动中心(事业单位);
(六)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为本级和五个事业单位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总。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490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95.9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86.74万元,增长9.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33.9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43.86万元,增长9.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由于增资、追加绩效等原因,较上年增加88.52万元;二是死亡抚恤增加43.53万元;三是本级养老保险清算增加57.09万元;四是根据桂编办复〔2018〕12号《自治区编办关于调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新增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增加人员工资154.72万元。
2.经营收入244.39万元,为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2019年经营性收入。根据桂编办复〔2018〕12号《自治区编办关于调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2019年新增二级预算单位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公益二类),新增经营收入244.39万元。
3.其他收入317.57万元,为共青团中央划拨的专项业务费,以及和其他部门联合开展活动的活动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47.67万元,增长39.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西团校由于机构改革,事业收入调整为其他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511.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38万元,下降2.36%。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4907.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535.94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15.1万元,增长12.8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56.91万元,主要是团区委本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1.95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追加绩效等。
2.教育支出(类)1603.12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团校(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0.39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8.4万元,主要是用于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3.01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7.29万元,增长23.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抚恤金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76.73万元,主要用于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保险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57万元,增长59.45%。
5.住房保障支出(类)121.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78万元,增长64.72%。
6.年末结转和结余512.02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67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有跨年度执行项目和结转结余项目。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2.9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21.03万元,增长9.06%。其中:基本支出2231万元,项目支出1631.93万元。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9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86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6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主要是团区委本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3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 %。主要用于广西团校(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奖金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88 %。用于广西共青团融媒体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6.85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3%。主要用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抚恤金的支出等。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44万元,支出决算为4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 %。主要用于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3.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6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内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内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4%。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故无决算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3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1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安排的出国团组次数及人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33万元,年初预算1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1%,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0.94万元,下降17.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车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37.76万元,年初预算4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4%,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5.67万元,增长1706.7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了越南广宁青年代表团。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8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和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1个,累计6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考察交流、办理出国护照等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3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我委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平均每辆支出2.1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7.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与东盟国家学员所发生的接待费。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人数累计1183人,外事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累计12人。包括租车费、食宿费和工作餐以及国际交流互赠礼品等产生的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69万元,比2018年减少8.01万元,下降6.18 %。
(二)政府采购支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8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商品和服务等基本支出,压缩不必要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8﹞132号)规定,我委本级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3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组织对我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2.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工作,管理制度健全,2019年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清晰明确,预算管理有效到位,各项工作及时、足额、按质完成,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自评报告不够规范、不细化,对公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经专家组复核,评分88.5分,达到二等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