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时间: 2021年03月30日 09:25 | 来源: 广西团校 | 点击: 0 打印
我单位拟进行广西族自治区内磋商采购,选择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条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现诚邀区内合格的代理机构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1名
三、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宁市内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人员设施及办公场所,提供专业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
2.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录。
3.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履职情况良好,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罚。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1年4月2日上午12时00分前递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5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团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逾期不受理。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21860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http://www.gxgqt.org.cn/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团校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