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共青团广西区委 | 时间: 2021年07月22日 09:53 | 来源: 共青团广西区委 | 点击: 0 打印

7月22日,共青团广西区委召开2021年广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团广西区委副书记孙晋,各市团委分管领导、业务负责同志和团区委权益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了近期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及排查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内容进行部署。会上,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贺州等市团委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就开展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经验作交流发言。
会议集体学习了2021年7月正式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要求各市团委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条例》工作统筹,加大宣传推广,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会议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既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各市团委要充分认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感,整合资源,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全力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各市团委要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突出抓主抓重,创新方式方法,盯紧重点群体,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专门学校建设、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凝心聚力落实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市团委书记班子要亲自推动,争取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总体方案,不断提高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