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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广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补录公告

作者: | 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17:33 | 来源: 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 | 点击: 0 打印

根据《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西部计划招募选拔情况,为及时补充我区西部计划志愿者空缺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

即日起—8月31日24:00

资格审查

9月1日—9月4日

考试人员确认

9月4日—9月5日18:00

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节点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补充通知为准)

 

二、补录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备下列条件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一学年)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

3.2023年8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学员;

4.有志愿服务经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名);

2.在岗西部计划志愿者;

3.现役军人;

4.已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其他不宜录取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情况。

 

三、补录人数

人数约100人

 

四、补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即日起—8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腾讯文档】2023-2024年度广西西部计划志愿者补录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及考试人员确认

广西项目办将根据优先考虑条件及补录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短信或电话对入围考试人员进行通知,收到考试通知的入围考试人员需在9月5日18:00前进行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未入围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3.笔试参照

笔试参照招录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结合西部计划工作命题,面试主要考察志愿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交往、应急处突、语言表达等能力。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注: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岗位确定

全区14个设区的市(除钦州市外)共计划招录约100人,考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前一位放弃录取资格,顺延到下一名次人员。

(五)体检

根据《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3〕6号)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自行前往三级乙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交至广西项目办审核,如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该岗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广西项目办根据对接岗位情况,审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派遣报到

补录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服务地进行报到,所在县级项目办对其进行考察后,签订服务协议。

(八)其他事项

签订服务协议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报到上岗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离岗,如在服务期内离岗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各种因素出现西部计划岗位空缺,广西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或调剂,补录或调剂的原则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相应人员。

 

五、政策保障

(一)政策支持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需满足下列条件:

(1)攻读最后学历为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或服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除外。

(2)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服务,与服务单位、县级项目办签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书并实际到岗。

(3)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服务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对因县级项目办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进行调整服务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经西部计划广西项目办同意后,服务单位或工作地发生变更仍符合基层单位条件的,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注:基层单位需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规定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区外服务的和在区内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7.乡镇事业单位或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且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单位服务结束后3年内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1)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基层服务项目;

(2)服务期3年期满且考核合格或服务期2年期满考核合格且至少一年考核优秀的志愿者;

(3)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积不超过3个月;

(4)承诺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

未尽事宜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查询政策(https://xibu.youth.cn/)或向广西项目办电话咨询。

 

联系单位: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西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钲元、魏良瑾

咨询电话:0771—3821660

咨询QQ群:53919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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