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17:40 | 来源: 共青团广西区委 | 点击: 0 打印
根据共青团中央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用,共青团广西区委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等权益岗创建单位,通过自查、实地走访、现场复核会等程序,对1998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区已获命名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进行复核。
本次共复核广西已获命名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164家,其中135家单位通过复核(复核优秀27家)。现将通过复核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9日—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共青团广西区委权益部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及方式:许秀佰,0771-5867872、17776176438
电子邮箱:qyb@gxgqt.org.cn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9—6号共青大厦
共青团广西区委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