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10:00 | 来源: 共青团广西区委 | 点击: 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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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机关服务中心是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共青团广西区委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1)承担机关后勤事务工作。
(2)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政府采购及相关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4)承担机关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的管理及相关具体工作。
(5)负责机关职工生活福利。
(6)负责机关文印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事务。
(8)落实中心内部有关制度的执行。
(9)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84.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4.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1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工资基数调整社保基数调整增加费用总量。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84.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4.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事业运行经费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长7.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社保基数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3.7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保险等。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4.住房保障支出(类)5.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4.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减。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4.75%。其中:基本支出83.43万元,项目支出0.74万元。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42万元,支出决算为8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34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1.11万元,支出预算为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8.8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退休人员补贴基数变动因素的影响。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9万元,支出预算为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3.4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因素的影响。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4万元,支出预算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6.3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因素的影响。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9.3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及社保基数调整因素的影响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及工资基数调整因素的影响。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62.94万元,支出决算为7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造成工资总量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用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贴标准调整因素的影响。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与2022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78.42万元,执行数84.1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单位整体产出绩效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0.7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0.7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7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