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9:02 | 来源: 微信公众号中国志愿服务研究中心 | 点击: 0 打印
高校志愿服务的核心在于弘扬志愿精神,与党的根本宗旨紧密相连。党的领导为志愿服务提供了法律、政策和组织保障,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激励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奉献和成长。志愿服务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大学生对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的认同。高校应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将传统文化融入志愿服务实践中,以促进文化自信和志愿服务的全面发展
摘要:高校志愿文化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根据我国高等教育要求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特定文化形态。从“红袖章”到“激励章”、从“口头说”到“随时看”、从“0”到“1”、从“有”到“宜”、从“运动”到“生活”、从“赛会”到“全域”的转变,是高校志愿服务物质、制度与精神文化演进的代表性特征,深刻反映出高校志愿文化始终坚持“主体性”原则,努力构建主体间信任,实现关系和谐,促进大学生“积小善”而“成大德”的“成人”进程,从而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物质与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高校志愿文化的发展应遵循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坚持党的领导、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服务国家战略作为主要着力点,推动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习近平文化思想 高校志愿文化 演进与展望
一、问题的提出
高校志愿服务是大学生服务社会与磨砺自我的重要载体,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发挥着重要的助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青年是标志时代的灵敏的晴雨表。这表明高校志愿服务应是文明发展的一种文化现象与标识,并直观体现于每一代大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的过程之中。文化在我国常表现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方式,费孝通先生与钱穆先生都认同文化是生活方式的一种样态表现(费孝通,2007;钱穆,2009)。然而,主体(包括国家、民族、政党、个体等)文化自觉程度的不足,会降低其承担文化发展历史责任的主动性,也会影响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的形成与发展。因此,我国学者较早提出要加强高校志愿文化的建设,并基本形成作用多样性、历史生成性、主体创造性、维度多重性等概念共识。
一是从“为何”构建志愿文化来看,目的与功能相对应,其既有凝聚青年、影响市民、感染社会的作用(黄红英、李钥,2007),也能提升城市软实力、竞争力和国家形象影响力(马相武,2008),还在高校德育层面具有激发主体意识、增强政治功能、实现终极目标与优化社会机制等作用(余蓝,2009),对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亦有积极意义(张进、万芳坤,2020)。同时,建设志愿文化既能有效应对“割裂传统,迷失文化方向”“文化失范带来价值失衡”“文化耻感消失,缺少精神追求”等问题(尹强,2015),也对培育公民精神、补位社会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个体成长等具有促进作用(王莉、孙建华,2016)。二是从“如何”生成志愿文化来看,其受到社会环境、主体实践、多元文化等要素的共同作用,针对早期对西方志愿文化的“拿来主义”问题,我国积极建构本土化志愿文化(陈霞,2009),倡导将志愿文化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中(陈曦、闫志刚,2009),强调坚持志愿文化的大众性、参与性并做好传播、研究与应用工作(廖恳,2012),还在具体服务过程中加强了教育引导与机制建设工作,以此提升主体意识和长期意识(任志勇、王丽新,2018)。其中,以北京奥运会为代表的大型赛会,在志愿文化的创建与传播机制上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张晓红,2010)。三是从志愿文化的内涵构成及其属性来看,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德)、雷锋精神、志愿精神、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西方志愿文化等文明成果的结晶,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道德的指向(沈建良、傅忠道,2004),是对西方伦理规范、宗教信仰、慈善公益思想的积极扬弃(颜睿,201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为建构志愿文化提供了思想指导(陆士桢、李泽轩,2019)。四是从志愿文化的表现形式来看,既有将志愿者主体、实践方式、社会的志愿观念、文化风气相统一的综合说(李辉、孙雅艳,2012),也有主体论、行为论和价值论的单维或多维综合论(董雪,2013),还有文化哲学三维说,即物质、制度、精神文化,其中,精神文化是提升志愿文化内涵与质量的“魂”,物质与制度文化是志愿文化的“体”,要在抓住文化之“魂”的同时以“体”强“魂”,实现从自在的志愿文化走向自觉的志愿文化(陶倩,2012)。
综合以上,关于高校志愿文化的研究与实践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对历史维度的演进考察、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功能及其成效、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新使命、文化变迁的内在机理与要素关系等方面的研究略显不足,这不利于政府部门和高校对于志愿服务及其文化建设重要性的全面认识。
一是在内生发展上出现逻辑不自洽的问题。高校大学生尚未充分参与到社会治理、第三次分配、数字鸿沟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共同富裕等社会领域内的志愿服务之中,反映出政府部门缺乏有力抓手,未能有效引入高校志愿力量开展多样化社会服务。同时,目前高校志愿服务的领域之广、体量之大、品牌之多,已能极大满足高校育人的多样化要求,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连接不足,表明高校育人共同体尚未对志愿服务达成价值共识。志愿文化是高校志愿服务“从哪里来”“做什么”“要到哪里去”的内核阐释与支撑,应从历史维度考察高校志愿文化的演进过程,以厘清高校在党的领导下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目标而建设志愿服务育人载体的历史逻辑。二是在文化自觉上存在外显不充分的问题。文化作为生活方式的内隐性表达,无形中抑制了主体从自在的志愿文化走向自觉的志愿文化,需要从历史维度考察高校志愿文化在物质、制度、精神方面的具体表现与演进机理。这既能更为直观地体现出志愿文化始终滋养着每一代大学生的成长,也能从中凝练出推动高校志愿文化演进的核心要素,为高校志愿服务承担新时代文化建设新使命提供重要支撑。
二、高校志愿文化的三维关系及其演进机理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巨大飞跃,是高校志愿服务取得长足进步的根本动力,更是志愿文化得以充分展现与发展的根本保证。高校志愿文化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根据我国高等教育要求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特定文化形态,按照文化哲学的视角可划分为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等三维表现形态(衣俊卿,2015)。从历史维度观察高校志愿文化的演进历程,有助于全面把握其发展规律与趋势,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
历史叙事难免会因具体性、零散性与多样性等特征,无法准确把握文化现象背后的生成机理与核心要素。为此,需对高校志愿服务的物质、制度、精神文化三维关系及其演进机理作适当阐明,这有助于更为宏观、全面、深入地把握高校志愿文化的内核。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整体决定局部,一切局部又构成了整体;实践唯物主义认为,主体实践是改造世界、确证本质力量与达成终极目标的根本所在。综合这三方面,笔者形成了高校志愿文化三维关系、作用机制及其核心要素的逻辑图(见图1)。
高校志愿文化的三维演进过程、机理与要素,就表现为以主体(包括政党、政府、社会、企业、社会组织、高校)实践与互动为根本“动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框架”下,不断生成含有志愿服务特质的社会意识,此种社会意识又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双向作用,在宏观层面表现为物质文明决定精神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引领物质与制度文明的发展,制度文明保障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实现,物质、精神、制度文明分别是高校志愿文化生成的决定性、目的性、保障性因素。志愿文化受到宏观要素的作用,在高校形成相应物质、制度、精神文化并不断演进,高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更为注重志愿服务精神文化的建设,一方面充分融合多元文化要素,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将服务国家战略作为重要指向。高校志愿服务的精神文化引领自身物质与制度文化的发展,国家层面的政策和志愿服务制度化、法制化、标准化发展,直接推动了高校志愿服务制度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物质文化则承载并展现着精神与制度文化。

三、可观可感可赏:高校志愿服务的物质文化演进
物质文化是精神与制度文化的直观具现,既承载着创造者的价值观念,也在使用者实践过程中得到内涵的拓展,还能被观察者所识别。因此,高校志愿服务的物质文化应是其精神与制度文化的具体展现,可表现为具有标识性的旗帜、服装、徽章、教材和承载着志愿文化的信息媒介等物质性形式。改革开放以来,高校志愿服务标识与信息媒介出现了多种转变,反映出高校对志愿服务主体地位的日益重视,并将信息媒介作为提升信任关系的重要途径。
(一)从“红袖章”到“激励章”:标识变化彰显主体地位
“红袖章”是高校志愿服务萌芽阶段的重要标识。一般而言,社会主体佩戴“红袖章”就意味着需要承担相应职责,并向他人表明身份。如在1927年秋收起义中,统一的“红袖章”不仅让穿着不同服饰的部队能够确认彼此关系,还暗含了愿为革命洒热血的决心与政治立场。新中国成立初期,“戴红袖章的街道大妈”成为民众对于社会服务志愿者的总体印象(尹红群,2022)。1981年成立的“新疆政法干校‘交通值勤队’”,每周日“就有一个班五十多名同学佩带团徽、校徽和值勤的红袖章,活跃在乌鲁木齐二、八、十路公共汽车起点站及二路沿途的车站,坚持值勤七小时,维持公共秩序”(全国学联,1982)。在“大中学生志愿者94新春热心行动”中,仍能看到“戴着红袖标的大学生们忙碌的身影”(王科,1994)。随着1993年中国志愿者行动的启动,高校志愿服务的发展正式进入“快车道”,“红袖章”逐渐变为“红马甲”“小红帽”“工作证”以及“青年志愿者徽章”等更具明显标识性的物品。其中,“激励章”具有褒奖、成就、标识、纪念等丰富意义,广受高校志愿者的喜爱与推崇。
高校志愿服务以“激励章”替代“红袖章”的做法,既消除了民众对“红袖章”是“管理者”的刻板印象,也诠释了志愿者并非“管人”而是“助人”的职能定位,彰显了平等、尊重原则。在我国,徽章文化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1947年的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上,“大家觉得再没有比交换纪念章更有意义的了。我们佩着的毛主席的胸章,成了许多青年最珍爱的纪念品”(世界青年节大会通讯,1947);1994年少先队设置的“雏鹰争章”活动,让学生从小就认识到个人行为与荣誉徽章之间的密切关系;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每位园区志愿者获得具有唯一编号的基础章,以及根据不同上岗月份定制的七色章;在“进博会”“大运会”“亚运会”等赛会志愿服务中,交换“激励章”成为大学生与他人深入交流的一种“新媒介”,志愿者争取、交换与佩戴“激励章”已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由此可见,徽章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及其交换属性,是深受青年欢迎的重要因素,而交换后的徽章也承载着主体对于此段人生经历的深刻记忆。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志愿服务得到了充足的资金与物资支持,原有的“红袖章”已逐渐被志愿服务服装、工作证、徽章等所取代。志愿服务物品标识的变化既受益于我国物质文明的不断提升,也充分反映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对于主体人格的尊重和激励规律的掌握。通过“达标”获得“激励章”的方式,让志愿服务的属性从原有的“任务性”变为兼具“挑战性”与“趣味性”,实现了志愿者在观念上的“要我做”到“我愿做、我爱做”的积极转变,促进了自愿原则的有效达成。大学生也会将“激励章”“晒”在社交平台上,在获得他人赞许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自身作为志愿者的认同感、自豪感与使命感。这就使得具有标识性的志愿服务物品既能被快速辨识,又能有效承载志愿者的真实情感,还能让更多人共同“欣赏”文明之花的绽放。
(二)从“口头说”到“随时看”:媒介变化彰显信任关系
媒介作为信息传播与管理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主体对于志愿服务的多样化价值观念,其建设力度反映了高校志愿服务的物质文化水平。高校志愿服务初期的信息媒介相对单一,多采取校内广播、纸质海报、黑板报以及“口口相传”等方式,信息的不对称性限制了动员的全面性,也易让大学生产生不信任感而降低参与热情。为破解此种困境,共青团中央通过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组织与信息网络,提升了信息媒介的有效性,构建了较为良好的信任关系。
1994年,北京大学“爱心社”志愿服务队、清华大学“紫荆”志愿服务队等百余支高校志愿服务队,成为首批中国大中学生志愿服务总队队员团体,并在本校迅速构建起组织与信息网络。这些服务队积极与二级学院志愿服务组织和相关社团、团学组织、班级等建立联系与交流机制,形成了志愿服务横向联动网络,有效保证志愿信息的传递通畅。高校志愿服务队在近40年的发展历程中,持续发挥着宣传动员、招募注册、组织管理、激励培训等枢纽型功能,成为推动高校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和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的相继成立,高校与社会实现了志愿服务的系统对接,也完善了“自上而下”的组织与信息网络。“截至1998年3月,全国已建立31个省级青年志愿者协会、738个地市(州)级协会、15018个青年志愿服务站和21569个志愿服务基地”(金思宇,1998),健全的纵向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网络,促进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信息互通的速度、效度与精度。至此,高校志愿服务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与信息网络,基本实现志愿服务信息的群体“全覆盖”。
“中心化”组织与信息网络在理想状态下,具有信息传递速度快、组织动员凝聚力强、数据反馈精度高等优势,但若有一个环节存在问题,整个系统就会“停滞”乃至“崩溃”。处于“中间”位置的组织若未能及时有效传递信息,就容易让处于“上方”或“下方”位置的组织遭受外部质疑,长此以往便会降低志愿服务公信力,不信任感的产生成为大学生志愿服务热情下降的主要因素。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此种“信任危机”得以有效解决。我国互联网在2000年前后崛起,大学生迅速成为“网络大军”中的中坚力量。有研究发现,2001年“大学生上网率为84%......在看新闻、查信息、收发邮件、下载软件或资料、制作主页、跟帖灌水、交友聊天和娱乐休闲等常规上网任务项中,前三者的比率较高,分别占到66%、67%和68%......交友聊天是大学生上网的一个普遍现象”(王栾生、李方,2002)。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大量的高校学生受众,促使高校志愿服务信息媒介向网络化与信息化转型,并以“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加强信息媒介建设力度。其一,高校在已有的组织与信息网络中嵌入“线上”交流渠道,如腾讯交流群、论坛交流区等,有效增强了信息传递与反馈的及时性。其二,高校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信息发布与管理的统一平台,如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信息、采用短信群发平台、建设志愿服务网络招募与管理系统等,有效提升了信息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以上举措赢得了大学生的认同与信任,同时,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网络信息系统的运行逻辑,也表现出对于大学生的高度信任。无论是由团中央主管的“志愿汇”,还是由民政部主管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两类集项目发布、注册报名、时长认定与宣传激励于一体的志愿服务网络平台,均以个人承诺的方式由用户自主填写注册信息。两大平台还将项目发布、管理考核与时长认定的权限下放至基层志愿服务团队,在给予这些认证团队充分信任的同时,也让高校志愿服务逐渐转变为共创共建共享式的“半中心化”协同模式。
信息媒介从传统的“口头说”转变为“线上聊”“看短信”“看网站”,再到如今的“随时看”,是高校志愿服务“无形之音”向“可视之物”的本质性转变。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所形成的良好信任关系,使得“志愿之音”更具感召力和感染力,让“有形”的志愿服务物质文化具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与价值。
(三)高校志愿服务物质文化的演进机理及其核心要素
直观、可见、可感是高校志愿服务物质文化最为显著的特征,志愿标识与媒介演进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物质文明水平的不断提升,此种提升源于生产力水平、收入水平、人口结构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厘清高校志愿服务物质文化的演进机理及其核心要素,笔者设计了相关逻辑图(见图2)。

高校志愿服务物质文化演进的直接因素是物质文明水平,又反映为主体意识觉醒、社会治理观念转变、重大事件推动和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等四个层面的相互作用。主体意识觉醒与尊重主体相对应,并深刻体现于社会治理观念从管控、共治到共创的转变,含有管控意味的“红袖章”转变为具有平等、激励特征的“徽章”等志愿服务标识物,便是其具体表现。同时,西部计划、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汶川抗震救灾志愿服务等重大事件,进一步激发了主体意识的自觉,让政府敢于“放权”转变治理观念。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发展,直接推动了志愿服务媒介的演进,并在志愿服务组织化支撑下形成了动员、管理、记录与激励可见的网络媒介,促进了主体间信任关系的构建。高校志愿服务物质文化演进,还受到包括《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报告》《中国志愿服务研究》《中国志愿》等图书、期刊、杂志,《因为有爱》《志愿者》《中国青年:我和我的青春》等电影,《中国志愿者》《志愿者在行动》《与志愿同行》等纪录片,《直通990》《公益会客厅》《志愿者声音杂志》等电台栏目的影响,并催生了相应的物质文化。
四、有据有规有融:高校志愿服务的制度文化演进
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得以具现、精神文化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其规范性、约束性与动态性等显著特征,能够促进主体权益的保障与主体应然关系的形成。高校志愿服务的制度文化蕴含于相关的章程、协议、规范性文件、标准以及法规之中,其从“0”到“1”、从“有”到“宜”的发展历程,表明高校越发重视主体权益,并以供需平衡为导向建构主体和谐关系。
(一)从“0”到“1”:建章立制彰显权益要素
高校志愿服务起步阶段主要表现为“学雷锋活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无偿助人行为,其“自上而下”的动员服务模式具有显著的“强制性”特征,让民众对于道德行为的自主性产生困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我国社区志愿服务率先开启“自下而上”的动员服务模式,确立了志愿服务的自发性、自主性与自愿性等属性。1988年,新兴街道朝阳里居委会的社区积极分子自发组织并成立了为民服务志愿者小组,无偿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与特困户提供服务(梁绿琦,2008)。这成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正式开始的重要标志,让以志愿服务命名的无偿助人行为逐渐被广大民众所认知与接受,为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和高校志愿服务的创立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我国志愿服务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推动了高校志愿服务制度建设从“0”到“1”的进程,其在建章立制过程中始终高扬与维护主体的权益。20世纪90年代,共青团中央根据社区志愿服务和北京亚运会志愿服务的现实情况,发布了一系列含有制度性特征的志愿服务项目与文件,不断明确与丰富高校志愿服务的概念、内涵与规范。其一,青年志愿者成为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三大重点任务之一,为高校志愿服务提供“正当性”依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指出,高校要大力开展志愿服务,应以招募的方式让大学生自愿参与到面向全社会的项目之中。其二,青年志愿服务以“契约”形式确立服务内容与要求,为高校志愿服务明确了“责任边界”。“中国青年志愿者‘一助一’长期服务计划”的正式实施,让志愿者可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确定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契约式”的服务内容,让志愿者消除了以往“伦理道义”观念下的“无限责任”困惑,形成“量力而行”的“有限责任”观念。其三,中国大中学生志愿服务总队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高校志愿服务进入了有组织、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其所形成的章程也为高校志愿服务提供了“规范性”指南。
为更清晰地展现我国高校志愿服务制度文化从无到有的演进过程及其重要内涵,笔者整理了1994—2002年期间的志愿服务重要文件(见表1,按时间排序)。从中可以发现,志愿服务出现制度文件、涉及单位与覆盖领域的“三增多”现象,并在整体上形成了制度化、组织化与社会化相统一的发展路径。在此阶段,我国志愿服务立足于社会迫切需求,在建立组织与专门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以保证有序供给与按需供给的实现。同时,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与道德教育(建设)间的密切关系,强调志愿服务应发挥自身在道德实践上的载体功能与广泛参与性。

随着志愿服务概念的明确、项目的落实、组织的成立、权责的框定以及制度的出台,高校志愿服务实现了从“0”到“1”的转变。在此阶段,“虽然同其他青年志愿者协会相比,高等院校志愿者组织规模比较小,发展也尚未成熟”(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2016),但高校也在不断加强实名注册、自愿报名、自选项目、参与培训、获得保障、活动记录与评选表彰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努力维护大学生志愿者的人格尊严、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建议权、生命权以及考核权。
自1995年起,国家教育部门与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联合发布社会实践活动通知与表彰决定,强调要逐步建立志愿服务的稳定机制,并要求高校做好学生志愿者的发动、召募和筛选工作,并组织集中培训。有研究显示,在1993年至2001年间,“全国累计已有8000多万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郗杰英等,2001),大学生成为中坚力量。在此阶段,高校志愿服务仍存在“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服务阵地不够稳定、队伍建设不够规范”等不足(陈卓武,2004),进而转向从“有”向“宜”的发展道路,其规范化、制度化与法治化的背后,是志愿服务始终坚持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使然。
(二)从“有”到“宜”:供需匹配彰显和谐关系
高校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的“宜”,主要表现为制度既能满足主体对志愿服务理想形态的部分期待,又能满足主体在志愿服务中的现实需要。李德顺教授认为,“在未来的理想社会里,个人作为社会主体提出社会需要,又通过个人之间的合作创造出能够满足这些需要的价值,然后和其他社会成员一道享用这些价值”(李德顺,2020),这与“三下乡”活动“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相一致,而志愿服务的本质也应如此。因此,高校志愿服务应是以共创共享价值为导向并满足主体需要的过程。为实现此种理想状态,高校要积极构建与时代要求相符合的志愿服务供需体系,不断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
在我国志愿服务制度化进程中,高校始终倡导主体导向、双向奔赴、按需供给。高校与社会、高校与学生、志愿者与服务对象,是高校志愿服务中最为重要的三对主体关系。通过志愿服务,高校能够有效履行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职责;大学生志愿者能够得到自我实现、外部嘉许、能力提升、精神境界升华;服务对象与社会则能满足其迫切的现实需求。因此,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的核心就是确保各主体均能达成以上理想状态,彰显以人为本的主体性特征。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志愿服务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这有效推动了高校志愿服务及其制度建设的发展,笔者整理了2004—2010年间与志愿服务相关的重要文件(见表2),发现这些文件环环相扣、关系密切,是高校通过志愿服务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服务社会重要职能的全方位指南,既强调了实践育人的独特价值,又指明了服务领域的广泛性与针对性相统一,还通过制度建设有效维护了大学生志愿者的正当权益。


多方联动的良好局面也有效促进了高校共青团组织与教学部门的深度融合,“双轨驱动”的强大“动能”为志愿服务向供需匹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指出,高校志愿服务要遵循“两个需要”和“三项原则”,凸显了供需匹配的导向与尊重主体性的原则。“两个需要”是志愿服务的“起点”与依据,客观把握社会主体和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实现供需平衡与检验服务成效的关键。“三项原则”是保证大学生志愿者群体坚持参与的关键,“非道德绑架式”的外部赞许机制与氛围,能够有效促进大学生自觉关注与自主选择项目,而大学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空余时间、能力水平、兴趣爱好等)作出的参与行为,具有较高的内在驱动力,能够不断激励其提升服务质量。应当说,高校志愿服务因时制宜的制度建设,让大学生能够自觉、自愿、自主选择适宜项目,同时满足了“受助方”与“施助方”的现实需要,有效加强了主体间的和谐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志愿服务也越发凸显因时、因地制宜的制度逻辑。笔者整理了2012—2022年期间与志愿服务相关的重要文件与法规标准(见表3),发现志愿服务已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战略之一。从大型赛会到社会治理、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到公民道德建设、从社区服务到新时代文明实践,正是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和法规标准的不断出台与相互融合,为大学生奉献自我、服务社会、报效国家提供了有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习近平,2019),这是我国志愿服务制度化、法治化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深刻揭示了制度化与法治化的密切关系。高校志愿服务始终坚持将规范性文件与法规标准有机融合,并转化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具体办法,有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服务社会,形成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符的主体和谐关系。
(三)高校志愿服务制度文化的演进机理及其核心要素
组织化、项目化、部门化是高校志愿服务长效发展的重要保障,使得制度文化形成了制度化、法治化、标准化发展形态,相较于社会物质文明水平的影响而言,社会制度文明水平是更为直接的作用因素,并具体表现为在社会制度改革背景下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党中央所发布的重要文件具有主要推动作用,笔者设计了相关逻辑图(见图3)。

部门化是高校志愿服务制度文化得以形成与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意味着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分工、流程等;确立了志愿服务事业的有序发展。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负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培养社会工作人才、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等重要职能。这标志着党的社会工作成为一种比较完整且相对稳定的独立职能,也将进一步推动高校志愿文化的建设。可以预见,高校志愿服务将在制度文化层面获得更为明确的社区化指向,其导向应是立足于民情、民意、民生、民心,制定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政策与制度,引导高校在充分发挥党的制度与组织优势、调动社会成员与组织资源、动员大学生走进社区、完善“志愿者+社工+慈善”服务模式、构建数字化社区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强制度文化建设。
五、要为愿为能为:高校志愿服务的精神文化演进
精神文化是物质与制度文化的根本依据,也需要通过物质与制度文化的“展开”加以丰富。志愿精神作为雷锋精神的时代诠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一脉相承,是高校志愿服务精神文化的核心内涵。随着志愿服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过程中的不断深化,志愿精神的内涵也形成了鲜明的主体性、共富性特征。
(一)从“运动”到“生活”:观念转变彰显小善逻辑
改革开放初期,高校志愿服务多表现为“学雷锋”“五讲四美三热爱”和社会实践等“运动式”活动。在此阶段,志愿服务似乎变为一种“群众性运动”,而非长期、持续、自主开展的助人行为,其“国家化、行政化、革命化”特征(陈晓运,2018),难以让大学生实现从“要我做”向“我要做、我愿做”有效转变。同时,“各种机构沿用‘学雷锋、做好事’的方式,年年开展‘学雷锋’活动,却无法吸引更多年轻人参加,尤其是停留在形式化、短期化,出现‘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的困惑”(谭建光、周宏峰,2009)。虽然社会变革与转型已深刻发生在中华大地上,但是社会管理权力尚未从政府有效“让渡”至社会主体“手中”,制约了高校志愿服务的自主性、创新性与持续性。
随着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与增强社会创新活动的不断实现,以及志愿服务制度化、法治化的日渐完善,高校将志愿服务主体性摆在了首位,既坚持自愿、无偿、平等的志愿服务原则,又采纳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社会实践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动员组织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有研究显示,大学生实际参与志愿服务的比例,从2011年的53.9%(王泓、邓清华,2012)上升到2016年的87.03%(张晓红、王方颖,2018),志愿服务成为大学“经历菜单”中的普遍“选项”,大学生也普遍形成了“我要做、我愿做”的志愿态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志愿服务已经成为广大中国民众的一种积极生活方式,一种追求精神上满足的内在需要”(陆士桢,2021)。这表明大学生志愿态度的本质性转变,即从参与“群众性运动”到“日常生活”的随手公益。在这背后,折射出现代性对于大学生的深刻影响。
在现代性作用下,大学生“过去那种理想型的、奉献型的、无条件服从社会或国家需要的单一化人生追求,正在为一种现实的、具有明确功利倾向的、个人色彩突出的多样化人生追求所取代”(刘庆龙,1997),这既让大学生从“绝对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困境中,寻找到谋求个人利益与价值的正当性;又让其在实现个人价值的过程中,产生了个体发展与社会要求“部分脱节”的新困扰。志愿服务对个体人格尊严和权益的重视,耦合了青年学子追求个人价值的心理,并成为高校志愿服务高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高校志愿服务健全的机制、良好的氛围、完善的系统与积极的教育,也促进了大学生形成自觉自愿参与志愿服务的应然认识,使其普遍认同“相对自由”与“相对义务”的高度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郭明义爱心团队”的回信中指出,“奉献爱心,处处可为。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习近平,2014a)。大学生在明确要“对自己负责”而苦于无法解答“如何对集体负责”的疑问时,志愿服务成为其“修身”与“平天下”兼得的重要路径,原先“宏大叙事”的志愿服务,已变为当代大学生身边的公益“小确幸”。为了进一步满足大学生的“能为”需求,高校积极构建人人、时时、处处实现“小善”的平台。《高校共青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指引》指出,高校要立足校园师生和周边社区居民需求,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关爱困难青少年、生态环保、普法宣传等小而实、小而美的常态化服务项目,而就近、就便为大学生提供实现“小善”平台的做法,已成为高校志愿服务的重要特征。
(二)从“赛会”到“全域”:领域转变彰显共富追求
高校参与大型赛会志愿服务的传统源于1990年北京亚运会,在首都高等院校,亚运会一时成为莘莘学子的热门话题,学生争相报名参加志愿服务,许多院校组织同学到北郊去参加义务劳动(陈昭、缪鲁,1990)。大学生对赛会志愿服务有着浓厚兴趣,其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与精神面貌,也深受赛会组织方的青睐,因此,高校将赛会志愿服务作为实践育人的重要阵地。
上海志愿服务较为凸显“赛会+志愿者”的发展模式,其在“学雷锋、做好事”的基础上,既有“北派”志愿服务的“社区+志愿者”模式,又有“南派”志愿服务的“义工+志愿者”模式(谭建光,2015),而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则成为“海派”志愿服务的鲜明特征。自1993年上海举办第一届东亚运动会,第一次在大型赛会飘扬起“上海青年志愿者”旗帜之时起,大型赛会志愿服务便成为大学生追求真善美人生价值的重要载体。在1997年10月上海举办的第八届全国运动会中,首次设立了志愿者工作部并招募了许多大学生,大学生表示“能为八运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心里感到很充实”(高渊、王霞光,1997),而参与志愿服务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之一。大学生志愿者也相继在2001年APEC年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重大赛会上精彩亮相,凭借信念坚定、主动担当、踏实肯干、本领过硬、甘于奉献、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热情大方的良好形象,不仅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与好评,也成为我国精神文明的时代“名片”。
在党的领导下,高校志愿服务始终坚持服务国家发展需要。高校以树立志愿服务全局观为导向,积极引导大学生更广泛地参与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形成了“全领域覆盖”的服务范围。高校一方面打造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项目,并通过志愿服务文化周、年度注册、评优与表彰等方式,推动大学生拓展志愿服务新领域;另一方面也统筹协调内部志愿者组织,防止“有时出现重复服务现象,有时却又出现某些服务领域无人问津”(张晓红,2011)的供需不平衡问题。以上海大学为例,学校较早建立了青年志愿服务总队(协会)和网络报名管理系统,通过开展定期交流会、十佳志愿者团队评选、专项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同类型服务项目间的合作、引导志愿者团队探索新领域、促进志愿者形成服务领域的整体观。上海大学志愿服务在近30年发展中,既保留了智力助残、火车站春运服务、法律援助等老牌项目,又根据社会需求推陈出新,先后推出上海樱花节志愿服务、“剪人生”为老服务、“绿漾”生态文明宣讲团等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高校更为强调志愿服务的“全域性”导向,彰显了大学生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在1983年北京大栅栏街道诞生的第一个志愿服务项目(综合包户)中,从初期的打扫室内卫生、送日用品、关注日常生活困难等物质帮扶,到中期的咨询类、素质教育类、医疗保健类、社区文化类等精神慰藉,再到当前的强调提供民俗演艺类、科学普及类、卫生环保类等个性化服务,大学生们通过志愿服务让服务对象掌握生活新知识与新技能,不断促进人民群众在物质与精神生活上的共同富裕。从20世纪90年代起,大学生走进西部、走向农村,通过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等志愿服务形式,让贫困山区孩子接受良好教育、打开希望之门、树立人生目标;让贫困地区人民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树立正确健康观、形成日常锻炼习惯;让贫困地区人民接受先进观念、掌握科学方法、增强专业技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二十年来累计派遣46.5万余人,以志愿服务之名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共同富裕的不断实现。
(三)高校志愿服务精神文化的演进机理及其核心要素
生活化、普惠化是高校志愿服务精神文化演进的重要方向,凸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社会物质、制度、精神文明同步提升与相互作用下,社会风气、道德水平、公共精神、文化因素等都得到了极大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融入人民日常生活,以往过度“高大”的志愿形象转向“平凡之中见伟大”的生活化图景。《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引导民众将社会责任内化为自身道德认知与实践,并体现为自觉自愿的志愿服务行为。笔者设计了高校志愿服务精神文化演进逻辑图(见图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大学生要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让青春之花绽放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应当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高校志愿服务精神文化全面转向的根本原因,既让志愿服务站在了文化、科技、人才、教育强国的战略高度,也让其精神内核更为充盈,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雷锋精神、志愿精神及其他文化深度融合,并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提出后得到全面展现。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场合所作的重要讲话,也明确了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志愿服务目标导向。结合中央社会工作部的工作职能,高校志愿服务精神文化的生成土壤,将必然与社会的深度连接密不可分,并呈现出深耕趋势。
纵观高校志愿文化发展历程,其阶段性发展特点表现为突出“抓活动”、重在“做项目”、全面“建机制”(刘长生,2020),并且始终坚持“主体性”原则,在努力构建主体间信任与和谐关系的基础上,不断促进大学生“积小善”而“成大德”的“成人”进程,使得物质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场景生动展现于志愿服务之中。

六、新时代新思想:高校志愿文化的未来展望
202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习近平文化思想,这在党的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也是高校志愿文化发展的根本遵循。高校应当准确把握新时代文化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加强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国家战略为着力点,将习近平文化思想所具有的明体达用、体用贯通鲜明特点,贯穿于志愿服务全过程并生成新时代高校志愿文化。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化“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内核
高校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源于党的坚强领导,志愿服务法律、政策、制度等顶层设计的完善;组织、资源、保障等管理体系的完备;培训、激励、反馈等赋能手段的丰富,均是在党的指导、关心、组织、协调下所完成的。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力量。共青团中央开展的所有志愿服务项目,都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是“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光荣传统的生动表现。听党话、跟党走,始终是高校志愿服务的鲜明旗帜,一代又一代的大学生在党的引领与关怀下,无私奉献、投身社会、服务国家,为共建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添砖加瓦。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回信中表示,“希望你们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奉献,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习近平,2013)。志愿精神与党的根本宗旨高度一致,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内涵,既是党对于志愿服务精神内核的高度概括,也是党希望人民群众通过志愿服务所达到的精神境界。因此,在党的领导下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就成为高校志愿服务的本质要求。
高校应不断加强党在志愿服务中的领导地位与作用,充分发挥自身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不仅要引导大学生到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开展志愿服务,还应主动参与到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之中,根据就近就便原则为大学生提供服务社会、锻炼自我的机会。同时,高校也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进一步做好志愿服务的宣传、组织、培训与保障工作,让大学生在西部支教、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大赛会、海外援助等志愿服务中绽放绚丽之花的同时,感受到党的关爱就在身边、关怀就在眼前。
(二)着力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体认式育人功能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习近平,2014b)。高校志愿服务的“小善”项目及其“生活化”转向,让志愿服务成为大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其体认合一的鲜明特征促进了大学生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大学生既能体认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主体性导向,进而更为认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层面价值指向;也能体认到救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性导向,进而更为认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价值指向;更能体现共富性导向,进而更为认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层面价值指向。
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难点,在于“知行统一坚持难”“功利主义消除难”“合法权益保障难”等三方面(杨军、韩兆霞,2015)。高校应在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下,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的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志愿者的正当权益。制度的有效执行、过程的公开公平、组织的高效顺畅,是志愿服务实现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并建立信任关系的重要因素。高校应高度重视志愿服务的信息发布、面试选拔、结果公示、注册培训、组织管理与考核评优等工作,这既能满足大学生对“正当性”“主体性”与“公平性”的期待,也能使其习得组织方知行合一的行事作风。
充分的激励、积极的宣传、坚实的保障,不仅是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促进大学生不断提升志愿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高校可通过物质性标识、激励口号、公布光荣榜等方式不断激励志愿者,为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并不断加强安全、交通、餐饮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解除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外部与内部、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激励保障措施,能够有效降低志愿者的功利化倾向,并让其全身心投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志愿服务之中。
(三)着力于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作为“常规动作”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志愿服务的思想源泉和生发土壤,志愿服务亦是大学生习得助人为乐、仁者爱人、邻里守望、天下为公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立在五千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是“四个自信”的根本力量所在,“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中华文明所具有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等五个突出特性,是党带领人民进一步确立历史自信与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据,而“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习近平,2023)。大学生志愿者是高校志愿文化形成的参与者,深受其影响,他们在实践过程中会形成一系列相关的观念、信仰,进而塑造出一种积极的价值追求。此种价值追求既可以体现为志愿精神,也可以延伸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的生动表达。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常以日用而不觉的方式,引导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达成修齐治平、厚德载物、义利兼顾、天人合一、知行合一、讲信修睦等价值认同与行为习惯。从志愿服务角度而言,儒家主张采取“克己复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自觉自律方式达成“仁者爱人”,这与自愿、平等、友爱、进步等志愿服务的精神内涵相一致;墨家主张采取“爱无差”“交相利”等博爱守规方式达成“兼爱非攻”,这与无偿、合法、奉献、互助等志愿服务价值导向相一致。
因此,新时代高校志愿文化的重要发展方向,便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为当前志愿服务过程中的鲜活内容与丰富形式。从历史唯物主义来看,志愿文化的丰富性正是源于璀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实现两者有效结合,让大学生直观体认到志愿文化的同时,更为理解与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校应发挥自身学科优势,有效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志愿文化紧密相关的内容,将其融入日常的志愿服务培训与课程之中,并通过制度建设使之长期化、常态化与规范化。高校也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为志愿服务物质文化,包括志愿服务标识物、口号、纪念品以及课件包等。志愿者在获得此类具有志愿服务标识的物品时,不仅会想起自身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难忘回忆,也会加深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内涵的认识。由此,便能让大学生形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对象化”认识,并在志愿服务中确证自身思维的客观真理性,达成知行合一与文化自觉。
(四)着力于服务国家战略,深耕社会服务领域
高校志愿服务始终坚持促进国家与社会发展,引导大学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收获成长和进步,找到青春方向和人生目标。因此,高校志愿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方向,应聚焦于服务国家战略、深耕社会服务领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战略”一词共出现115次,这既表明我国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表明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国家战略的场景具有多样化特征(新华社,2021)。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数字化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均是高校志愿服务重要着力方向,并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加强科技下乡、社区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弥合数字鸿沟、助老助残等志愿服务,进一步完善素养、技能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培训,以专业化赋能就业优先战略的实现。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进民生福祉与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等,仍是高校志愿文化得以持续生成的重要依据、土壤与指向。同时,中央社会工作部统筹社会领域内的基层治理、民主协商、社会工作、社区治理、志愿服务,不仅有利于促进形成社会工作赋能“大思政课”志愿服务模式(吕宏山、曹圆慧,2023),丰富高校志愿文化在教学层面的生成路径;还能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国家战略,提供更多、更广、更接地气的实现路径。由此,高校志愿文化方能在存在形态上从自在走向自觉,进而形成文化自觉、自信、自强相互作用、循环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