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时间: 2020年02月06日 10:30 | 来源: 防城港市港口区卫生健康局、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点击: 0 打印
扩散!广西公布3名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具体到所在小区、乘坐过哪些交通工具
近日,
防城港、北海两地公布
3名确诊病例的详细活动轨迹。
曾与这3名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
应主动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告知密切接触情况,接受医学观察,
时间从最后一次与确诊患者接触时算起14天。
↓↓↓
防城港
2月5日,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防城港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正在防城港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现将有关确诊病例行动轨迹信息公布如下:
一、梁某某,男,黑龙江人,现居住于防城港市港口区越秀小区国贸新城。患者于1月15日从海口机场搭乘航班于18时40分抵达南宁吴圩机场(具体航班不详),随后与哈尔滨籍1名乘客从机场拼车返回防城港。
患者于1月17日上午、22日上午到新大新超市(港口汽车站店)购买生活用品。1月29日,梁某某出现发热乏力症状,当天晚上8时其侄子自驾车送其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后乘坐出租车(桂AD825G,白色起亚K3)回家。
1月30、31日其兄妹陪患者步行去张秀君诊所输液治疗。
2月1日又再次乘坐出租车(患者称记不清车牌号,但当时司机带有口罩)去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被隔离治疗,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对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采取了医学隔离观察管理。
二、陈某,女,54岁,黑龙江人,现居住于港口区阳光海岸三期。患者1月20日与家人步行到新大新超市(港口汽车站店)购买水果,后又到超市旁边的菜市场购买海螺、海鱼。
1月22日因其妹妹出现咳嗽症状,便与妹夫陪同妹妹于上午10时许从家中打滴滴车(车牌不详)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二楼就诊,服药2日后痊愈。
1月23日,患者与其妹妹、妹夫搭乘三轮车到华联超市(桂海东盟店)购买食材和日用品后乘坐滴滴出租车(桂P UY208)回家。1月24日,患者与爱人从阳光海岸三期步行到阳光海岸对面的海滩,逗留1个小时左右步行回家。
1月26日下午3时去楼下睿多生活超市买菜,戴有口罩。患者于1月30日晚上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待在家中休息一直未出门,2月1日上午9时在其丈夫陪同下一起乘坐滴滴出租车(渝C SR001)到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楼内科门诊就诊,随后医院收入院隔离治疗,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对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采取了医学隔离观察管理。
以上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请附近居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外,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外出自觉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室内通风,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如有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我市发热门诊就诊。港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设立24小时专家热线,如有防控方面疑问,请拨打热线:港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70-2861002。
北海
2月2日在桂林确诊的病例王某与丈夫近2年都在北海经营米粉店。今天(2月5日),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了该确诊病例在北海的活动轨迹。
王某,女,51岁,桂林市叠彩区人,与丈夫在北海经营米粉店。1月18日开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23日乘动车从北海返回桂林,25日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治疗,2月1日转入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2月2日经桂林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王某目前病情稳定。
经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王某近2年与丈夫2人在北海从事餐饮工作,在北海居住和经商地址为海城区深港路某小区,经营“老伍米粉店”深港花园店。1月23日中午1时左右与其丈夫2人乘滴滴汽车从粉店前往北海火车站,14:49乘坐D3570次动车(车位号1车9D、F)于19:30左右回到桂林。
目前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己对米粉店供应商3人追查到位,落实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滴滴汽车司机1人正在追查中。该病例离开北海己经11天,目前北海市尚未发现与患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人,也未发现该患者在发病前与北海市此前报告的确诊病例有关联。
专家提醒,18日至23日期间,到该店用餐的一般接触人员,应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坚持每天2次主动测量体温,时间从最后一次到该店就餐时算起14天。此外,18日至23日王某离开北海时,该时间段内与王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以及乘坐1月23日D3570次动车1车厢的乘客应主动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告知密切接触情况,接受医学观察,时间从最后一次与王某密切接触时算起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