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时间: 2022年01月19日 09:47 |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点击: 0 打印
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广西结合实际,自2021年12月至今年12月底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深化细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提升四项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搭建联合监督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组建应急管理、燃气、市场监督、商务、交通、公安以及消防等多部门常态化燃气安全监管协作机制,通过联合执法、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措施,从严从快查处燃气行业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增强警示和震慑作用。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划分燃气安全网格,提升事故预防能力。依托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责任部门、基层组织、物业企业、燃气企业等人员力量,划分城市燃气安全网格,搭建安全用气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网格员责任,落实燃气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运行维护等工作任务,提升燃气安全事故预防能力。
全面加装报警器,提升事故预警能力。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餐饮、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尽快全面完成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压实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燃气设施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安全运行,提升场所安全运行水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发展能力。要求管道燃气企业推进管网设施的补勘和补测,补齐完善管网设施数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搭建管网设施数字地图和在线监测系统。2022年10月底前,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完成搭建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信息电子化档案。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安全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